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厅积极推动发行,金融办、内蒙古银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全力协助,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一期)——内蒙古银行补充资本项目专项债。内蒙古自治区成为全国第五个发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的省份。本期债券以公开招标方式发行,招标总量55亿元,实际投标总量723亿元,全场认购倍数为13.15倍,最终中标利率为3.54%,为发行利率区间的下限。本期债券市场投标总量充足,最终发行利率低,自治区政府债以及内蒙古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12月31日,本期专项债募集的55亿元资金已由自治区财政厅划转到我行,通过认购转股协议存款形式补充我行其他一级资本。通过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是中央增加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更长远地释放中小银行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对于中小银行以补充资本撬动全面深化改革,更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我行将以此为契机,持续优化公司治理,转换经营管理机制,提升核心竞争能力,逐步加大对三农、三牧、绿色、小微、民营、社区、县域金融服务力度,完成农牧金融、小微金融、特色金融、科技金融等转型升级重点任务,加大支持“六稳”“六保”力度,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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