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English
本网站支持IPv6客户热线:40005-96019 加入收藏 | 营业网点 | 人才招聘 | 村镇银行
热门栏目: 银行卡业务 | 理财业务 | 外汇业务 | 信用卡商城 |
首页栏目
  • 1
  • 重要公告

    内蒙古银行2017年度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0

    各位股东:

    《内蒙古银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本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向全体股东以6.4%的比例进行股利分配,现将2017年度分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实施的具体日期

    (一)此次分红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6月22日。

    截至该日持有本行股权证书、并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的股东,为本次现金分红的发放对象。

    (二)现金分红领取日

    2018年6月28日。

    自该日起每个正常工作日(除周六、日)均可领取。

    二、分红地点

    序号

    单位

    地址

    电话

    1

    内蒙古银行营业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0471-5180355

    2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0号

    0471-6204255

    3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

    0471-5977534

    4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丰泽支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68号丰泽大厦一、二层

    0471-4676309

    5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支行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48号天和大厦

    0471-6675980

    6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东街支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

    0471-5223706

    7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项目104、105、106号1-2层

    0471-4933160

    8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漠南支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阳光华苑大厦(内蒙古医院对面)

    0471-6621307

    9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环城支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159号

    0471-6686803

    10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哲里木路支行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路西天育星园1号商业楼

    0471-3912455

    11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路南呼伦北路路西琦琳家园商务楼地上1—3层

    0471-6317981

    12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呼和浩特市东风路111号

    0471-4978932

    13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丰州路支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华世纪城住宅小区九区C2商业7号房

    0471-6686994

    14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车站支行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361号

    0471-6911567

    注:各位股东领取分红的地点为历年现金分红领取的网点,可在领取分红前致电内蒙古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确认具体领取地点,以免产生不便。


    三、领取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

    本人领取的,持股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非本人领取的,须同时出具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

    持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财政股东

    持股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股东信息不一致情况

    因有效证件与本行股权管理核心系统中登记的股东基本信息不一致、基本信息登记不完整或股权证丢失的股东,应到内蒙古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二)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的股利领取情况

    质押冻结的股东办理股利领取手续需携带下述资料到内蒙古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股利领取手续,具体包括:股利领取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质权人同意股东领取股利的书面说明,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

    (三)股利领取方式

    个人股东领取股利可直接提现,也可以转账;法人股东领取股利只能转账,不能提现。

    (四)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

    自然人股东2017年度分红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行代扣代缴。

    五、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内蒙古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内蒙古银行大厦A座2008室

    电话:0471-5180021;5180052

    网址:http://www.boimc.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银行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安全说明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密条款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营业执照公示 | 投诉受理
    版权所有:内蒙古银行 Bank Of Inner Mongolia Co.,Ltd 内蒙古银行
    蒙ICP备 050013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404号

    网站技术服务:i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