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English
本网站支持IPv6客户热线:40005-96019 加入收藏 | 营业网点 | 人才招聘 | 村镇银行
热门栏目: 银行卡业务 | 理财业务 | 外汇业务 | 信用卡商城 |
首页栏目
  • 1
  • 重要公告

    关于召开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7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内蒙古银行”)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召开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日期、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

    股东签到时间:上午8:00—8:25

    会议开始时间:上午8:30

    地  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内蒙古银行大厦C座5楼会议室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内蒙古银行贷款减免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两天;

    (二)办理登记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银行大厦A座2008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前办理登记;

    (五)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权证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权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股东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李  沫  0471-5180021、15184769756

    邬致安  0471-5180013、18686012678  

    传    真:0471-5180011

    电子邮箱:boimcdsh@126.com

    (二)本次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往返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打开)






    内蒙古银行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安全说明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密条款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营业执照公示 | 投诉受理
    版权所有:内蒙古银行 Bank Of Inner Mongolia Co.,Ltd 内蒙古银行
    蒙ICP备 0500131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404号

    网站技术服务:i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