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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公告

    蒙银·财慧2014年003号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4年9月23日开始募集!

    发布时间:2014-09-22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内蒙古银行“蒙银·财慧201400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代码: BOIMCMYCH14003B

     
     

    目标客户

    稳健型、成长型等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和机构

     

    期限

    80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类型理财产品

     

    产品投向

    存放同业、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债券等

     

    风险等级

    ★★☆☆☆(极低风险型)

     

    计划发行量

    不低于500万元

     

    募集期

    2014923日~ 2014929

     

    产品成立

    内蒙古银行有权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内蒙古银行将进行披露并调整相关日期;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募集规模低于五百万元,内蒙古银行有权宣布该产品不成立。

     

    起始日

    2014930

     

    到期日

    20141219

     

    托管行

    中信银行

     

    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后第3个工作日

     

    预期收益率

    扣除我行理财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资金,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为 4.60 %

     

    认购起点金额

    5万元起购,以10,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内蒙古银行有权按照产品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内蒙古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发布相关信息。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期末收益=投资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规定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存放同业、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债券等。
        三、投资团队
        本期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内蒙古银行,内蒙古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相关交易的交易资格。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理财产品到期(扣除相关费用后)最高年化收益率达到4.60%。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实际持有80天,如果扣除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4.60%,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100,000×4.60%×80/365=1008.22(元)
        (二)持有到期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内蒙古银行在到期日后第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三)提前终止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如果内蒙古银行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内蒙古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第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相关费用后)预期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内蒙古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内蒙古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产品类型是“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
    与银行存款比较,本理财计划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产品,您的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期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型,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
        本期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期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工作正常进行,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会导致客户本金和收益减少甚至损失的政策风险。
        (二)信用风险
        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存放同业、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债券,信用风险较小。
        (三)市场风险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型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五)提前终止风险
        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内蒙古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内蒙古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兑付延期风险
        如因本期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变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支付理财资金,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内蒙古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信息披露
        在产品提前成立、到期终止、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或发生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时,内蒙古银行将在内蒙古银行网站(www.boim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资产状况、收益情况、产品终止等信息。
        如内蒙古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则需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内蒙古银行网站(www.boimc.com.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内蒙古银行认为可能影响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理财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内蒙古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投资者:
        内蒙古银行网站(www.boimc.com.cn)、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七、特别提示
        该理财产品已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编码为: C1087514000019 ,客户可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_wealth.cn)”查询该登记编码的产品信息。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和收益率,但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最高收益率。故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做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内蒙古银行有权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内蒙古银行网站(www.boimc.com.cn)和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约定的方式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终止与内蒙古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
         内蒙古银行将恪守“专注于心、高效与行”的理念,合理、高效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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